一、背景分析
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國从汽车大國邁向汽车強國的必由之路(lu),是應(ying)對氣候變化、推動綠色发(fa)展的战略(lve)舉措。充電基礎設施是電動汽车用(yong)戶(hu)綠色出行的重要保障,是促進新能源汽车產業发展、推進(jin)新型電力系(xi)統建設、助力雙碳目標實現的重要支撐。近几年,我區新能源(yuan)汽车逐渐(jian)興起,並已走上发展的快车道,充電基(ji)礎設施建設取得积極進展。為(wei)加快(kuai)自治區城鎮充電設施建設,提(ti)升充電服(fu)務保障能力,根據自治區(qu)政府專題會(hui)議精神,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厅會同有(you)關部門製定(ding)《政策措(cuo)施》。
二、建設規劃
坚持“创(chuang)新、协調、綠色、開放、共享”的发(fa)展理念,結(jie)合地區經濟、人口密度和新能源汽车发展趨勢,按照“適(shi)度(du)超前、布局均衡(heng)”的原則,分類有序(xu)推進,加快構建運行安全稳定的充電設施體系,到2025年,全區標準公共(gong)充换桩與(yu)標準新能源汽车比例力争不低於1:3。
(一)呼和浩(hao)特(te)市、包头市、赤峰市、鄂爾多斯市列為充電設施(shi)加快发展地區(qu)。2023年完成20000個公共(gong)充電桩建設任務。其中呼和(he)浩特(te)市8000個,包头市、鄂爾(er)多斯(si)市各5000個,赤峰市2000個。城市核心區公共充電(dian)設施服務(wu)半
径不大於2公里。2025年前,縣城和鄉鎮重要(yao)區域充電設施實現全覆盖。
(二)興安盟、通辽市、锡林(lin)郭(guo)勒盟、乌蘭察布市、巴彦淖爾市、乌海市(shi)列為(wei)充電設施示範推廣地區。2025年前,公共(gong)充電設施與電動汽车比例不低(di)於1:5,城市核心區公共(gong)充電(dian)設施服務半径不大於2.5公里。
(三)呼伦貝(bei)爾市(shi)、阿拉善盟、二连浩特市、满洲(zhou)里市(shi)列為充電設施积極促進地區。2025年前,城市核心區公共充(chong)電設施與電動(dong)汽车比例不低於1:6。
(四)加快编製三(san)年(nian)規劃。加快发(fa)展地區、示範推(tui)廣地(di)區城市核心區既有(新(xin)建(jian))公共停车場、具有建設場地(di)的公共機構和居住社區以及物流(產業)園(yuan)區,2023年底(di)前配建充電設施(shi)實現全覆盖。盟(meng)行政公署、市人民政府以城市(shi)區縣為基本單元,10月底前完成(cheng)充電桩建設三年規劃编製工(gong)作,對充電桩(zhuang)建設数量(liang)、建設時序(xu)、空間布局、建設地點作出科學規劃安排。自治區、盟市本級各類公共機構充電設(she)施列入屬地政府統一規劃建(jian)設,機關事務管理部門統筹协調各類公共機構確定項目選(xuan)址和建(jian)設数量,匯总(zong)報屬地充電(dian)桩規劃编製部門統一納入城鎮充電設施空間布局規劃。
(五)簡化報建手續。既有公共停车(che)場、具有建設場地的公共機構、居住社區以(yi)及(ji)物流(產業)園區(qu)建設公共充電設施及其配套供電工程,由投资建設單位經得產權(quan)單(dan)位、業主委(wei)員會(或業主大會授權的管理單位)同意,向屬地新能源汽(qi)车充電設施主管(guan)部門備案后直接向電力企業申請安裝,无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、建設工程規劃和施工(gong)許可手續。新建独立占(zhan)地的集中式充電站應符合國土空(kong)間規劃,簡化相關許可證審批流程。使用新(xin)能源汽车的個人,在其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專用(yong)固(gu)定停车位(库)申請安裝(zhuang)充電桩,經住建、應急以及電(dian)力等部門評估符(fu)合安防条件的,直接向(xiang)電力企業報裝。
三、實施奖补(bu)和建設運管模式
(一)落實(shi)充電設施峰谷電(dian)价政策。新能源汽车充電(dian)設施用電執行峰(feng)谷分時電价政策,引导充電用戶(hu)在電力(li)系統用電低谷時段充電,提高電(dian)力系統利用效(xiao)率,降低充(chong)電成本。2025年底(di)前,對實施兩部製電价的新能源汽车集中式充换電設(she)施用電(dian)免收需量(容量)電費。
對充電設施建(jian)設實施奖补政(zheng)策,旨在加快新(xin)能源汽车配套基礎設施的完善。根(gen)據盟(meng)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、年度新能源汽车推(tui)廣数量等因素(su),科(ke)學評估地區產業发展需(xu)求,對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奖补,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確(que)定(ding)奖补资金分配额度,確保资金使(shi)用更加規範高效。政策重點支持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(che)比例顯著提高且達到一定規模(mo)的地區,鼓勵產業发展形成集聚效(xiao)應。奖(jiang)补资金由盟市統筹使用,充分(fen)发挥地方主(zhu)體作用,進一步調動盟市(shi)開(kai)展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积極性。
在多元主體參與的框架下(xia),城市人民(min)政府應当(dang)充分发挥市場機製的配置作用,依照法定程序科學選擇充電設施的(de)建設運營主體單位,推動形成統一規範、充分竞(jing)争(zheng)、市場化有序的发展(zhan)環(huan)境。同時鼓勵内(nei)蒙古電力(集團)有限責任公司根據新能(neng)源(yuan)汽车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市場需求,成立專門的城鎮新能源(yuan)汽车充電設(she)施投资建設公司,以独立法人實體(ti)身份积極參與市場竞争(zheng),進一步推進充電網絡布局(ju)完善。
(四)明確建設標準。城鎮新能源汽车公(gong)共充電設施按(an)“加油(you)站”式(shi)站點區分大中(zhong)小三個類型。其中(zhong)集中建(jian)設10個(含)以上充電桩(zhuang)的為大型充(chong)電站,集中建設5—9個(含5個)充電桩的為中型充電站,建設4個(含)以下(xia)充電桩的為小型充電(dian)站。大、中型充電站高(gao)壓直流(liu)快充桩比例不低於80%,其中大型充電站建設高壓直(zhi)流快充(chong)桩(大於350千瓦)数(shu)不低於总桩数的三分之一。小型充電站以建設高壓直流快充桩為主。大型充電站結合公共(gong)停车場、物流(產業)園區場(chang)景条件建設,同時集中配建(jian)换電設施。
(五)實行統建(jian)統管模式。除個人在自有停车位(库)申請安裝居住地充電桩外,其他公共區域充電(dian)設施由投资建設單位(wei)按照“快充桩為主、慢(man)充桩(zhuang)為辅”的原則,依充電設施空間布(bu)局規劃統一负責充電設施的招標采(cai)購、施工安裝、維護管理(li)、充電設施圖形標志設置以及電網配(pei)套协調等工作,並對充(chong)電設施設(she)計、施(shi)工、监理等(deng)安全负責。建成並投入使用的充電設施統一接入自治(zhi)區運營(ying)监管智能化服務平臺。
建設智能化(hua)数據平臺是推進新能源汽车產業(ye)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礎設施。自治區將統一建設(she)新能源汽车充電設施運營监管智能化服(fu)務平臺,通過整合不同區域(yu)、不同運營平(ping)臺的停车和充(chong)電数據信息,實現區域間、平臺間(jian)的互(hu)聯互通和数據共享,打(da)破信息孤岛。该平臺將分別為自治區、盟市、旗縣三級政府部門提供運營数據分(fen)析(xi)、安全隐患监管、設施維護管(guan)理等多方面功(gong)能,帮助政府部門做好事中(zhong)事后监(jian)管工作。同(tong)時,平臺向全區充電用戶開放状態查詢、充電预約、充電导航和費(fei)用結(jie)算等便民服務功能,優化用戶體驗。
(七)加強充電設(she)施驗收管理(li)。充電設施(shi)投资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住(zhu)房和城鄉建設部、國家(jia)市場监督管理总(zong)局发布的《電動汽车分散(san)充電設施工(gong)程技術標準》(GB/T51313-2018)進行設計、施(shi)工,建成后须由城鎮新能源汽(qi)车充電設施主管部門聘請第三方中(zhong)介機構驗收,驗收合格的由主管部門(men)在管理平臺(tai)進行公示。
四、解決方案
圖1 平臺結構圖
充電運營管理平臺是基於物聯網和大数據(ju)技術的充電設施管理系(xi)統,可(ke)以實現(xian)對充電桩的监控、調度和管(guan)理,提高充電桩的利用率和(he)充電效(xiao)率,提升用戶的充電體驗和服務質量(liang)。用(yong)戶(hu)可以通過APP或(huo)小(xiao)程序提前预約充電,避免在充(chong)電站排隊等待(dai)的情况,同時也(ye)能為充電站提供更(geng)準確的充電需求数據,方便后(hou)續的調度和管理(li)。通過平臺可對充電桩的功率、電壓(ya)、電(dian)流等參数進行實(shi)時监控,及時发現和處理充電桩故障和异常情况對充電桩的功(gong)率進(jin)行控製和管理,確保充電桩在合理的功率範围(wei)内(nei)充電,避免對電網造成過(guo)大的负荷。
五、安科(ke)瑞(rui)充電桩云平臺具體的功能
平臺除了對充電桩(zhuang)的监(jian)控外,還對(dui)充電站的(de)光伏发電系統、储能系統以及供電系統進行集中监控和統一协調管理,提高充電站(zhan)的運行可靠性,降低運營成本,平臺系統架構如圖2所示。
圖2 充(chong)電桩運營管理平臺系統架構(gou)
大屏顯示:展示(shi)充電站(zhan)設備統計、使(shi)用率排行、運營統計圖表、節碳量統計(ji)等数據。
圖3 大屏展示界面
站點监控:顯示設備實時状(zhuang)態(tai)、設備列表、設備日志、設備状態統計等功能。
圖4 站點监控界面
設備监控功能涵盖顯示設備實時(shi)信息、配套設備運行状態、設(she)備實(shi)時曲線、關(guan)聯订單信息、充電功率曲線等多項内容,為用戶提供全面的設備
圖5 設備监控界面
運營趨勢統計:顯示運(yun)營信息查詢、站點對(dui)比曲線、日月年(nian)報表、站點對(dui)比列表等功能。
圖6 運營趨勢界面
收益查詢:提供收益匯总、實际收(shou)益報表、收益變化曲(qu)線、支付(fu)方式占比等功能。
圖7 收益查詢界面
故障分析:提供故障匯总、故障状態餅圖、故障趨勢分(fen)析(xi)、故障類(lei)型餅圖(tu)等功能。
圖8 故障分析界面
订單記錄:提供實時/历史订單查(cha)詢、订單終止、订單详情、订(ding)單导(dao)出、運營商應收信息、充電明(ming)細、交易(yi)流水查詢、充值余额明細等(deng)功(gong)能。
圖9 订單查詢界面
六、 產品選型
安科瑞為廣大用(yong)戶(hu)提供慢充和快充兩種充電方式,便攜式、壁挂式、落地式等(deng)多種(zhong)類型的充電桩,包含(han)智能7kw交流充電桩,30kw直流充電桩,60kw/80kw/120kw/180kw直流一體式充電桩來(lai)满足新能源汽车行業(ye)快速、經(jing)濟、智能運營管理的市場需求(qiu)。實現對動力電池快速、安(an)全、合(he)理(li)的電量补給,同時(shi)為提高公共充電桩的效率(lv)和實用性,具有有智能监測:充電桩(zhuang)智能控製器對充電桩(zhuang)具備測量、控(kong)製與保護的功(gong)能;智能(neng)計量:輸出配置智能電能表,進行充電計量,具備完善的(de)通(tong)信功能;云(yun)平臺:具備连接云平臺的功能,可以實(shi)現實時监(jian)控,財務報表分析等等;远程升級(ji):具備完(wan)善的(de)通訊功能,可(ke)远程(cheng)對設備软件進行升級;保護功能:具備防雷保護、過载保護、短路保護,漏電保(bao)護和接地保護等功能;適配车型:满足(zu)國標充電接口,適配(pei)所有符合國標的(de)電動汽车,適(shi)應不同车型的不同功率。下面是具體(ti)產(chan)品的型號和技術參数。
七、現場圖片
八、結论
新能源汽车充電桩經過数年的實际運營(ying)與迭(die)代優化,整(zheng)體发展態勢持(chi)續向好,充電基礎設施在覆盖範围(wei)、技(ji)術標準、安全防護等方(fang)面均相较於初期建設有了顯著提升(sheng)和完善,这種基礎設施(shi)的改善為(wei)新能源汽车车主提供了更加便利和可靠的使用體驗,同時也打消了潜在消費者對續航里程和充(chong)電便利(li)性的顧虑,進一步激(ji)发了市場購買新能源汽(qi)车的熱情。然而,当前新能源汽车充電桩的建設現状與发展需求之(zhi)間仍存在明(ming)顯差距,充電網絡的均衡布局、充(chong)電效率的(de)進一步提升、不同车型適配性的優化等方面仍需要投入更多的研(yan)究(jiu)與實践。从產業发展的长远視角看,新能源汽车市場的未來前景廣阔,当新能源汽车最終能够(gou)實現對傳統燃(ran)油汽车的廣泛替代時,这將表明新能源汽车產業鏈及其配套的充(chong)電桩基礎設施體系已經達到(dao)相對成熟的发展阶段。